太平洋航空綜合險
東航綜合險產品及服務信息披露內容
重要提醒:
1、保險購買成功與否,以保險公司實際生成保單為準!
一、 合作產品及服務信息
1、 合作產品
1) 產品名稱:綜合險(單位:人民幣元)
產品名稱 |
承保公司 |
保障范圍 |
賠償限額 |
保險期限 |
綜合險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航空意外身故、殘疾 |
2,000,000元 |
約定航班 |
航空意外傷害醫療 |
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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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誤 |
乘坐約定航班起飛延誤3小時及以上賠償300元,最高賠償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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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運行李延誤 |
6小時及以上賠償1,000元,最高賠償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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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運行李損失 |
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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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當天取消 |
一次性賠償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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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遺失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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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保障計劃保險費:30元/份.航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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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信息僅為展示,不構成保險合同的一部分,詳細信息請參見保險條款和保單,并以其規定和限額為準。 本產品擴展承保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導致的身故責任,若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指世界衛生組織(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簡稱:SARS-CoV-2),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需由國家衛生行政機關指定的醫院或者國家正式衛生檢疫機構確診),并因此導致被保險人身故,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其身故保險金額10萬元。對于合同生效時為確診患者、疑似患者、無法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客戶不適用。 重要提示: 1、自2020年3月27日起購買的太保綜合險產品升級為擴展新冠身故責任的綜合險產品 2、保險購買成功與否,以保險公司實際生成保單為準! |
2) 條款名稱及備案號:
附加航班延誤保險條款 |
(太保財險)(備-家財)[2013](附)252號 |
附加旅行托運行李損失保險條款 |
(太保財險)(備-家財)[2013](附)452號 |
附加旅行托運行李延誤保險條款 |
(太保財險)(備-家財)[2013](附)453號 |
附加旅行證件遺失保險條款 |
(太保財險)(備-家財)[2013](附)464號 |
附加航班延誤取消保險條款 |
(太保財險)(備-其他)[2015](附)47號 |
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附加行李遺失保險(2013版)條款 |
(太保財險)(備-意外)[2013](主)69號、(附)473號 |
二、 服務信息
1. 銷售主體:本保險產品的銷售服務方為航聯保險銷售有限公司,網址為www.ehanglian.com。
2. 承保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 承保公司分支機構: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分支機構。
4. 產品銷售范圍:全國區域內銷售
5. 投保年齡:本保險產品購保年齡為0-80周歲
6. 投保份數限制:本保險每一被保險人限投一份。
7. 保險合同訂立形式及電子保單:旅客通過互聯網購買機票的同時選擇購買保險,支付保費后即完成保險合同訂立。本保險采用電子保單形式,如需,請聯系保險公司索取。
8. 保費支付方式:旅客購買本保險產品時,保費款與機票款通過互聯網平臺提供的費用支付形式一并支付。
9. 保險發票形式:本保險的保費發票報銷憑證與電子客票行程單合二為一,保險費金額體現在電子客票行程單中“保險費”一欄。
10. 保費發票配送形式:電子客票行程單的配送方式見購票說明。
11. 保單查詢及驗真途徑:
(1) 航聯全國客服電話:400-810-2688
(2) 太平洋產險全國客服電話:95500
(3) 保險公司官方網址:http://www.cpic.com.cn
12. 除外責任:
第一條 航空意外傷害: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傷殘或醫療費用支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自致傷害或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四)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疾病、藥物過敏、中暑、猝死;
(五)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
(六)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七)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八)恐怖襲擊;
(九)被保險人犯罪或拒捕;
(十)被保險人通過安全檢查后又離開機場遭受意外傷害。
第二條 航空意外傷害: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導致身故、傷殘或醫療費用支出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或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藥物影響期間;
第三條 航空意外傷害:下列費用,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保險單簽發地社會醫療保險或其他公費醫療管理部門規定的自費項目和藥品費用;
(二)因椎間盤膨出和突出造成被保險人支出的醫療費用;
(三)營養費、康復費、輔助器具費、整容費、美容費、修復手術費、牙齒整形費、牙齒修復費、鑲牙費、護理費、交通費、伙食費、誤工費、喪葬費。
第四條 航班延誤:下列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責任:
(一)因被保險人自身原因導致航班延誤或者航班取消的;
(二)被保險人在預訂航班或投保時就已經知道或合理推斷應該知道可能發生保險單載明的時間或更長時間延誤、或航班取消的情形的;
(三)原預定航班于起飛時間2小時之前(包括2小時)被取消的;
(四)飛機原定出發時間不在保險期間的。
(五)乘機人未實際乘坐航班。
第五條 托運行李延誤:下列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責任:
(一)托運行李被海關或其他政府部門扣留、沒收、隔離、檢驗或銷毀;
(二)戰爭、內戰、軍事行動、恐怖活動、罷工、暴亂、武裝叛亂、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第六條 托運行李損失:下列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未遵守國家法律、政府規定、命令和要求而引起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隨身攜帶物品的毀滅、遺失或損壞;
(三)行李本身的自然屬性、質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損失;
(四)自然災害或、戰爭、武裝沖突造成的損失;
(五)包裝完整,封志無異情形下的內件缺失或破損,除非能證明是由于航空公司的過失造成外;
(六)被保險人收受托運行李時未提出異議,承運人也未填開“行李運輸差錯記錄”和“行李破損記錄”;
(七)由于行李損失而引起的間接損失;
(八)拴掛“免除責任行李牌”的托運行李;
(九)對于逾重行李的逾重部分,如未付逾重行李費,保險人對該部分不承擔責任;
(十)按規定不能放入行李運輸的物品損失,如:易碎物品、易腐物品、貴重物品、文件、證件、有價證券、金銀首飾、現金等;
(十一)由于被保險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航班取消:下列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因被保險人自身原因導致航班取消的;
(二)被保險人在預訂航班或投保時就已經知道或合理推斷應該知道可能發生航班取消的情形的。
第八條 證件遺失:下列各項損失不在本附加保險合同的保險責任范圍內:
(一)金銀珠寶、首飾、水晶及其制品、玻璃及其制品、現金、證券、票據、信用卡、代幣卡、文件資料、動物、植物、食品飲料、家具、古董、古玩的損失。
(二)錄制于磁帶、光碟、磁盤或類似載體上的數據的損失,但是,該載體本身的材料損失不在此限。
(三)用于商業活動的物品或樣品的損失。
(四)移動電話(或稱手機)、手提電腦(或稱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游戲機、移動影音設備(包括但不限于i-pod、i-touch、MP3/MP4/MP5播放機)、GPS商務助理設備(或稱PDA)等用于商用和娛樂的電子設備的損失。
(五)因行政行為或司法行為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損失,包括海關等政府當局的沒收、扣留。
(六)不影響使用功能的外表刮痕和凹痕的損失。
(七)任何原因不明的損失或神秘失蹤。
(八)機動車輛及其附件、船舶、飛機或其他運輸工具的損失。
(九)罰金,滯納金,或任何由于行李物品破損而造成的間接損失。
(十)對于單件損失超過人民幣1000元但被保險人無法提供購貨發票原件的物品。
13. 如實告知義務及違反義務可能產生的后果: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14. 旅客信息保密保障:
我司承諾會對乘機人(被保險人)身份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投保交易安全等保密事項依法進行保障。
15.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聲明及確認
被保險人(即乘機人)同意購買且認可保險金額,并已閱讀保險條款的全部內容,了解并接受免責條款、費用扣除、退保等在內的重要事項。
三、 常見問答:
1、 什么是“電子化航空旅客綜合保險”?
“電子化航空旅客綜合保險”特指廣義的航空旅客綜合保險業務,包括以航空意外傷害為主要保障的航次險、短期交通意外傷害險、旅客托運行李保險、航班延誤保險、航班取消保險、特價客票取消補償保險等航空旅客相關保險產品,是以電子化的航空旅客綜合保險保單取代傳統的紙制保單、通過網絡信息共享實現投保人信息與乘機人信息的統一管理、將保費付費信息記入系統并打印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中、與電子客票并行銷售的一種創新產品;
2、 如何購買本保險產品?
您可登錄東航官網www.wiperbeat.com、APP移動客戶端、微信,訂購東航或上航實際承運的航班號為MU或FM開頭的國內航班(港澳臺航班除外)機票的同時一并購買本保險產品(以系統平臺實際提供為準)。
3、 如果發生機票改簽,本保險應如何處理?
本產品與電子客票信息緊密關聯,如您通過上述任意保險購買渠道進行機票改簽且保險未出險時,則本保險產品保障的航班信息將隨機票改簽信息自動變更;如您通過東航客服95530進行機票改簽,原保險不會隨之發生改動,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您務必在改簽機票前登錄原保險購買渠道申請退保。
4、 購買本保險產品后能否退保?
本保險產品生效前,您可通過東航申請單獨退保險,或退機票的同時退保險。本保險生效后,您將不能再進行退保。
5、 如何辦理退保?
航空綜合險電子化航空旅行保障計劃可以在官網上隨機票一起取消,也可以單獨取消。您如果在官網上自行改變行程,取消航班,該航班對應保障計劃可以一并取消,保險費退還給您。如果通過其他方式退票,也需登陸東航官網選擇并完成退保操作。如果達到保單生效時間,或已辦理了乘機手續,您將不能再取消保障計劃。(注:退保時請務必慎重,因一旦選擇退保將無法撤銷,且若有部分理賠已生效,也將一并被取消,保險公司有權不予賠付)
6、 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怎么索賠?
1) 身故保險金申請
a.保險金給付申請書;
b.保險單原件;
c.保險金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d.公安部門或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若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保險金申請人應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e.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f.由承運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g.保險金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h.若保險金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的,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2)傷殘保險金申請
a.保險金給付申請書;
b.保險單原件;
c.被保險人身份證明;
d.二級以上(含二級)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或,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殘鑒定診斷書;
e.由承運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f.保險金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g.若保險金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的,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3)醫療保險金的申請
a.保險金給付申請書;
b.保險單原件;
c.被保險人身份證明;
d.釋義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和醫療費用原始憑證;
e.由承運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f.保險金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g.若保險金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的,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7、 航班延誤、航班取消主動理賠流程是什么?
本保險產品的航班延誤責任及航班取消責任生效后,航聯將第一時間通過短信通知被保險人,為及時獲得保險公司賠款,請關注“航聯出行”微信公眾號,點擊“微服務”—“快捷理賠”菜單欄,填寫乘機人的銀行賬號、開戶行等信息。保險公司收到理賠數據,確認旅客出險信息后,將直接通過網上銀行劃款到被保險人賬戶上完成理賠。
四、 保險條款下載
特別說明:掛網資料中僅針對航班延誤、航班取消的內容若有與保險條款不一致的地方,請以掛網資料展示內容為準。
以下含客戶告知書,請投保旅客認真閱讀??!
客戶告知書
尊敬的客戶:
按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及《保險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的要求,我公司應履行客戶告知義務,為此特將相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 公司基本情況
(一) 名稱:航聯保險銷售有限公司
(二) 住所/經營場所:北京市東城區南竹桿胡同2號樓1幢12層11202室
(三) 許可證名稱: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
(四) 機構編碼:210061000000800
(五) 許可證有效期:長期有效
(六) 業務范圍:在全國區域內(港、澳、臺除外)代理銷售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險費;代理相關保險業務的損失勘查和理賠;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七) 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南竹桿胡同2號樓1幢12層11202室
郵編:100010
電話:400-810-2688
二、 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和被代理保險公司的基本情況
(一) 代理銷售保險產品種類
我公司根據與合作保險公司簽訂保險代理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在保險公司授權范圍內代理銷售【意外險、責任險】等保險產品。保險產品種類包括【航意險、航班延誤險、取消險等】。
(二) 被代理保險公司情況
保險公司名稱 |
注冊地址 |
經營范圍 |
聯系方式 (客服熱線)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190號 |
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
95500 |
三、 關聯關系
我公司及高級管理人員與保險代理業務相關的保險公司、其他保險中介機構不存在關聯關系。我公司唯一股東航聯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同屬保險中介機構,我公司與其它保險中介機構不存在關聯關系。
四、 投訴渠道及糾紛解決方式
我公司奉行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將竭誠提供專業、優質、高效、周到的服務。如發現我公司人員在展業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請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及時向我公司投訴舉報:
電話:400-810-2688
郵寄地址: 北京市東城區南竹桿胡同2號樓1幢12層11202室
電子郵件:tsauis@air-union.com
以上告知事項,如有進一步問題,請隨時與我們聯系。
航聯保險銷售有限公司